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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资源司:做好水污染治理的“加减法”

发布日期:2015-04-22  点击量:5463

国务院16日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向水污染宣战。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陈明表示,该计划凸显了流域管理、水陆统筹、系统治理、协力治污和突出执法监督等“全链条”治水的特点。

陈明认为,“水十条”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体现了流域管理要求,符合水污染治理的规律。计划要求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体现了水的流域特性。水利部门要发挥环境保护区域督查派出机构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作用,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海域的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

二是强化水陆统筹管理。以前重视陆域减排,现在把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管理与污染防治统筹考虑。在重点强调全面控制污染源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提出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地下水超采,控制用水总量,加强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工作,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三是建立系统治理的格局。突出措施的系统性、综合性,多措并举,建立从源头到末端全覆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体系,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的治理。

四是形成协力治污的局面。强调充分发挥各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作用,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调动政府、企业、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水污染治理的合力。

陈明告诉记者,按照“水十条”的要求,水利部将重点围绕水资源的节约保护,提升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

在这一过程中,要奠定水污染治理的科学基础。对水功能区实行严格监管,从严核定水功能区承纳污水的能力,提出分阶段限制排污的意见,推进建立以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倒逼陆域污染入河排放的机制和考核体系。

要抓住几个关键节点。一是要抓好饮用水源地水污染治理,经过水源地水质达标地建设,使全国主要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二是抓好省界缓冲区水污染治理,特别是抓好7大流域省界断面水污染治理。对于新增排污口要严格把关。

做好水污染防治“加减法”。所谓减法,就是要实行节水优先原则,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生活用水的总量控制。这样就会减少污水排放,从而减少水污染治理成本。所谓加法,就是要优化水资源配置,科学调度江河湖库水资源,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科学确定生态流量,提高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

要提高两个能力,一是提高7大流域水资源监督保护能力,充分发挥主要河段、重要水功能区、饮用水源地在水污染治理中的作用,发挥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作用。二是提高水资源功能区监测能力,实行监测全覆盖,形成协同治理水污染的局面。